醫師的三業:事業、職業、志業
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位醫師個人生涯的三個境界是:
願處處都成病世界,笑年年作了苦生涯】此乃第一境界。
【但願人皆健,何妨我獨閒】是為第二境界。
【此地曾經病人來,乾坤回首亦塵埃】第三境界是也!
至於從歷史縱切面觀察台灣醫師這個行業,因為時空轉換,商業財團介入,全民健保實施,媒體惡意操作、法官獨斷獨裁、病患意識抬頭,可將之分為三個時期: 一、醫師事業期 二、醫師職業期 三、醫生志業期 





一、醫師事業期:民國五、六十年代具有強烈事業心、志氣高昂的醫師【尤其是外婦內小四大科】,憑著高超醫術濟世活人,攢聚一些資本,由此拓展業務,改換規模成中型綜合醫院,漸漸成為台灣北中南各地區醫療產業的翹楚,當時綜合醫院院長的頭銜,鼓舞不少後進醫師努力向上,以此為開業醫師生涯的終極目標。這一時期的台灣醫師,像劉邦、朱元璋一樣,赤手空拳開疆闢土,打出獨霸一方的江山。
至於企圖心不強,只圖固守一隅的診所醫師,事實上還是把醫療當成事業來經營,嚴密管理診所人事、細心管控藥庫及藥品進出流程、謹慎估算會計成本、努力維護診所形象。這時期既沒有商業化財團醫院的惡性競爭,也沒有缺乏人性的健保局壓制,醫療事業是自由市場競爭,全憑醫術良窳、醫德有無來爭取病人的認同。當時學得岐黃之術行醫濟世,仍可一展企業管理長才,把醫療當事業來經營,大海尚容蛟龍隱,高山也許鳳凰遊,不亦快哉! 



二、醫師職業期:民國67年林口長庚醫院開幕,開啟了商人介入醫療產業的序幕,挾帶雄厚資本、強勢醫療管理與成本精算管控,它攫奪了醫療產業大部份的利潤,醫師成為商業化醫療產業旗下的員工,喪失了醫師經濟自主權與專業的尊榮,醫師不再是往昔可打拚的事業,只是一種可養家活口的職業而已。利之所趨,天下共逐,各地區紛紛成立大型財團商業醫院,由醫師自己創立的綜合醫院,蒙受空前的競爭壓力,礙於資本短缺,實在難以與資本雄厚的大型財團商業醫院抗衡。
民國8431日全民健康保險開始實施,更敲響了醫師事業的喪鐘。醫界失去了醫療資源分配應用的自主權,幾乎全部成為健保局旗下出賣靈肉的雛妓,豈能奢談打拚醫療事業。身處商業醫療產業系統內的醫師,因為管理團隊,對於成本控管更加嚴苛,醫師收入大幅縮水,非醫療的干擾介入也更深。至於醫療個體戶,生存條件猶如雪上加霜,【醫師】只能當作職業,仁心仁術濟世醫民的崇高理想,快被醫師自身生死存亡大計所湮沒了。


三、醫生志業期: 報載年僅三十歲的詹姓女子到牙科診所拔智齒,在注射麻醉藥後,竟然中風成為永久性植物人,家屬向法院提告。台北地院審理後,認為診所沒有完成拔智齒的任務,又不能舉證證明責任不在診所,近期判決牙科診所應賠償詹女喪失勞動能力等損害,金額共新台幣一千一百六十二萬餘元。
報載高雄市一名63歲許姓男子,因為輕微發燒咳嗽到住家附近的診所就醫,沒想到護士替他施打抗生素針後,立刻過敏性休克,轉診急救後不治,家屬憤而求償;法院認為,診所內沒有急救必備的腎上腺素,確實有過失,一審判決診所要賠償家屬569萬元。
根據報載女郵務工黃淑貞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動手術,卻因醫院及主治醫師過失成了植物人,家屬提起民事賠償;台中地院判決醫院及主治醫師應賠黃家三千多萬元,並按月給付黃女四萬元「終身照護費」,為國內醫療糾紛的高額判賠案例。看完新聞直教鐵漢也驚心,台灣醫師全脫了貴骨,變成窮胎,此判例一開,外婦科醫師,人人皆死,個個不留,醫海輪迴,沉淪萬劫,空花易滅,四大消歇。健保局蹂躪醫界不夠,連法官也踹醫界一腳,台灣醫界天數當盡,猶如三軍解體,百將離心,任人欺凌。
細數近幾年來醫界慘狀不忍卒睹,媒體法院踐踏蹂躪,藥師公衛人士入寇,邊將失機,連下數十餘城,其勢猖獗,醫界中央與地方,膽落魄飛,雖力圖振作反撲,奈何無功而返,徒呼負負。
齊蝗哥云:
法官判賠,猶如天數,收入不敷,難以支付。
欲當醫師,淡泊寂枯,獨超窮途,
先行脫產,轉讓房屋,假辦離婚,子女託付。
刷手開刀,求神拜祖,不必讀書,
不死有救,無緣不治,切莫強度,惹來反撲。
如今當醫師要:生別念,作他圖,成志業!
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現今從事醫療行業,掙扎於全民健保惡浪凶潮中,滅頂於醫療糾紛法官判決裡。只能阿Q式的自嘲:咱們把醫師當作宗教志業,欲為諸佛龍象,先作眾生馬牛!南無阿彌陀佛!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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